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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威发布 | 青川县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

发表时间:2020-01-23 19:41
 

1月20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1号公告,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



日前,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公布了最新版青川县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,共15家医疗机构,覆盖全县。

县卫生健康局在此提醒,如有发热、呼吸道感染症状,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,要及时到以下医院就诊:

各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