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密制度发表时间:2018-10-10 10:57 保密制度 1、不该说的机密,绝对不说;不该问的机密,绝对不问;不该看的机密,绝对不看;不该记录的机密,绝对不记录。 2、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。 3、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、子女、亲友面前谈论机密。 4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、参观、探亲、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。 5、领导干部要严守自己知悉的不该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;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、资料;接受记者采访时,非经批准,不能涉及党和国家秘密。 6、离休干部阅读秘密文件,应有组织地到老干部工作部门阅看。 7、对干部人事档案坚持安全保密、便于查找的原则,进行严密、科学地保管。 8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干部人事档案内容。 9、借用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,不得擅自复制、拍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。因工作需要从干部人事档案中取证的,必须请示干部档案管理部门,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(拍摄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