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访工作制度发表时间:2018-10-10 10:55 信访工作制度 1、医院领导要有一名同志负责分管信访工作。 2、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来访群众,原则上每半月一次。 3、各科室对群众来信、来访要有专人负责,逐件进行登记(登记内容包括来信、来访者姓名、单位或住址,反映的主要问题,要求及处理结构等),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,以备查考。 4、对群众来信、来访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和处理,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。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,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。 5、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问题,应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党办、院办对转办、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催办。 6、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,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