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发表时间:2018-10-10 10:51 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 为了解来自社会的医疗信息需求,听取社会对医院的意见、建议,使医院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,特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。 1、社会监督员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:国家工作机关干部、退休人员、社区群众代表、患者代表、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等。 2、社会监督员由医院事先征得被聘人同意后由医院聘任,聘期一般为一年,到期后自动解聘,也可以续聘。 3、社会监督员要学习、宣传医疗卫生事业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及时了解医院有关制度和要求,及时反馈对医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客观、全面反映社情民意;定期不定期对医院的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并及时向医院反映情况。 4、社会监督员要了解医院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安排,经常了解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反映并及时向医院反馈。 5、医院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,由医院领导、党办、院办、人事教育科、医务科、护理部、财务科、医保科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,听取各位社会监督员对医院的意见、建议,针对集中反映的问题与他们进行充分的沟通。 6、医院要及时听取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、建议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。 |